罰單也是。

那天的心路歷程是這樣的,在某一個我已經經過了五十遍以上,每次都會很守規矩的路口(這種故事是不是都這樣?),那個週五不知怎麼的,就不管燈號過去了。玉米還說,「有警察耶。」

過去之後,對話是這樣的。
警察:「為什麼要闖紅燈?」
我(頭低低):「對不起。」
警察:「你知道闖紅燈多少錢嗎?」
我(小心翼翼的、揣測的):「1800?」
警察:「對。」
警察:「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不過不罰也不行,罰你一個輕的。」
最後罰單上寫的是「未依燈號駕駛」

上班時大家的反應是這樣的。
設備組:「有一次這樣,我也很謙卑,後來來了另一個闖紅燈的,他就叫我走了。」
主任:「每次我被攔下來,都沒有機會給我表現謙卑,只會說『熄火、下車、駕照』,不能因為我長得像壞人就這樣啊。」
Annie:「朋友有次哀求警察,結果警察真的給了一張最輕的---『隨地便溺』,180元,去監理所繳款被唸出來時簡直悔不當初。」
結論是「你應該是那種半夜有紅燈也會停的人啊,怎麼會被罰呢?」

唉,人總有不正常的時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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