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為自己算是個強記的人,終究要發現,忘記的比記住的多太多了。

之一
週五晚餐心血來潮去了一家景興國小附近的日式料理小店(全店只有14個位置),風蕭蕭兮門前冷落,整家店只有我。偏偏我一抬頭又是櫃臺,只好埋頭緩慢的吃,用餐十幾分鐘後,不知為何搭上話。我:「我很久沒來了,好像有點不一樣。是不是有換人經營啊?」老闆:「是我剪了頭髮啦。我記得你啊。」(心想是客套話),沒想到老闆指著櫃臺的液晶螢幕下方說:「你摺的紙鶴還在那呢。」我望去,就一隻軟巴巴的衛生紙鶴在那嘛,整個大驚,去年十月來過,一時無聊隨手摺的,竟然被好好的安置在那。太驚訝了,所以血液衝上腦袋瓜,臉好熱,不知道為什麼有種小學生做錯事情被老師發現的感覺(又不是亂丟垃圾)。原來在沒有覺察的時候,被用一種很有趣方式記憶。離開了才想到,我應該拍張照片的。



之二
和朋友聚餐,終於有機會吃了大名鼎鼎的米朗琪,其實我沒有特別愛吃甜食耶,只是每次都要等兩個小時的店到底是有什麼魔力?師大面試結束,非常適合悠哉的等待。和故友,聊過往聊現在聊未來。朋友前些年陷入情傷,有一次我們在台電大樓站分別,我目送她上車,在關上門的警鈴逼逼逼響起的瞬間她呢喃:「你會記得我嗎?」門掩上。留我在月台,心一酸,幾乎要墮淚。電影裡,人會追逐火車原來是真的,還好我有手機。

時間過去,朋友已有新戀情。我問她,「你恨他嗎?」她回答:「我那麼喜歡他,不知道要恨他什麼。」意思大抵是,愛他等於愛年輕的自己和所有過往的回憶。對於愛情,我委實瞭解得太少。我說:「我以為人家說,愛有多深,就有多恨。」朋友微笑不語。是不是在徹底的流淚之後,心上一片澄徹,才終於可以朗朗的說著,已經愛過。道別時我還在思考那個笑容,搭上公車入睡的瞬間,忽地想起我們國中時抄寫過的一首詩。是不是你要告訴我的?

「假如/列蒂齊亞/假如妳可以預見/秋深後/我們再相遇在空寂的林間
曾經那樣豐潤的青藍與翠綠/都已轉變成枯黃與赭紅
那時候/妳就會明白/一切我們愛過與恨過的/其實並沒有什麼不同。」席慕蓉(殘缺的部分)

雖然定期見面,我們卻很少合照。


之三
「你都如何回憶我/帶著笑或是很沉默」劉若英(後來)
我有時候相信我的大腦,有時候不大相信。根據認知心理學,回憶是可以再製的,有意識的再造就不用說了,有時候甚至是無意識的彌補記憶斷層,如車禍現場的目擊證人(因為太震驚往往容易「以為」自己看到什麼)。寫文章也是(我想尤其是對於那些把自己感情世界攤在陽光底下交予大眾議論賞析談天的作家而言),經歷了事情發生、寫出來、出版,有時候只是一種「自己願意接受的回憶樣貌」。

但我還是慶幸身處在進步的時代,相機有助於回憶,寫文章有助於回憶。有一天我已經把這些事情都忘記了,藉由分享,藉由文字影像,實式憑之。


這張照片的重點是,我終於拍出星芒啦(灑花)。可是大概是我不大熟練,為什麼Lx3的星芒好散漫,一點都不銳利(不蘇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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