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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媒體口中末日過去了,沒錯,星期六那天我們依舊早起,起床梳洗上班下班,並沒有不同。

去年開始,我們讓小朋友每年底寫一個「年度代表字」,表示自己的一年。不知所措的固然很多,但是真切的表述者所在多有。我喜歡這個課的原因是,小鬼一邊寫字的時候,我可以和他們聊聊天,知道他們的近來心情和生活。末日過去的那個週六,很久沒有被執行的死刑被執行了。三個小鬼說起這件事,有人說這是他們的末日(真應景),小鬼們七嘴八舌的說:「要接受懲罰,要使被害者的家屬得到安慰。」、「死刑很殘忍耶!」、「那死者的家人會傷心啊,如果兇手死掉了這樣比較公平吧!」云云。在他們的腦袋裡,這似乎代表著一種正義的具現化。

我對於這個議題沒有足夠成熟的立論基礎,八成也還留著「殺人償命」的小說觀念。但是對於台灣要不要執行死刑這件事,我想起張大春有次和小孩說起行星的定義,好像是冥王星究竟是否可被列為行星的議題,張容的回答是這樣的:「我也覺得冥王星很小,沒什麼了不起,可是行星這個『名』應該是有標準的。標準怎麼可以說改就改呢?」(認得幾個字)

是的,要不要執行死刑這件事情,也是應該有個標準的。台灣目前給我的感覺是,國際某某組織覺得執行死刑不人道,那就壓著(這個時候就會指責我們關心我們了?那要是多執行幾個死刑我們豈不是可以加入聯合國了?)(好啦,這是氣話);景氣太低迷了,民調太低落了,薪水連15K都沒有的話,就執行死刑,社會觀感大提昇,民眾有點事情討論就不會去計較是誰說年輕人領15K過日子就好。

我相信要不要執行死刑絕對是個嚴肅的討論,其中牽涉的包括刑事、司法、人道主義、效果等層面,絕對不是某大部長所說「擔心死刑犯的冤魂來找你,那被害者的冤魂也會來找你。」這是什麼啊,如果要不要執行死刑是用這種觀點出發,那乾脆全民公投來決定要不要執行好了。

事情的標準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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